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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律师

来源:国大京信    发布时间:2020-04-26    浏览次数:

  房产遗嘱律师

  遗嘱应当尊重本人的意愿,即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点与《合同法》,意思自治的原则类似,如果一旦事后证明所立遗嘱乃是受胁迫或是受欺骗,那么遗嘱将被认定无效。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遗嘱如果能经过公证,一定程度上就能避免无效的可能。在富有经验的律师帮助下,在订立遗嘱的流程上,即便不通过公证,也可以通过询问笔录、录音、录像以及安排见证人等方式,达到证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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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和代书遗嘱都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由于见证人的证明直接影响到遗嘱的效力,为保证这几种遗嘱真实地反映遗嘱人的意思和想法,《继承法》在本条对遗嘱见证人的资格作出了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除了本条中规定的相关人员外。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由于历史、文化、经济发展阶段等原因,家庭财富传承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不少人对遗嘱这样的基本法律文件,仍然停在不写或者不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而自己随便写的阶段。


  北京国大京信遗嘱继承机构,专业办理家庭财富继承方面的各种疑难案件,包括自书、代书、公证等遗嘱。立遗嘱过程由法律工作人员见证,权威鉴定机构鉴定,为家庭财富继承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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