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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立一份有效的遗嘱

来源:国大京信    发布时间:2020-04-24    浏览次数:

  如何立一份有效的遗嘱

  从各国的民事立法上看,都把遗嘱能力作为遗嘱有效的重要条件之一。在认定遗嘱的效力时,判断立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以设立遗嘱时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标准。除本条所列情形外,遗嘱无效的情形还有: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能够用书面或录音方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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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是指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根据其内心的真实意愿作出的,反映其内心的意思。《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凡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行为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民事行为的,是无效民事行为。《继承法》第22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在民法上,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恐吓、威胁、逼迫等手段预示要对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亲属的生命、健康、财产的安全或名誉等施加某种现实的或将来的危害,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心理,陷人意志不自由状态,从而作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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