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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继承中男女平等原则

来源:国大京信    发布时间:2019-11-19    浏览次数:

  家庭财产继承中男女平等原则

  1.夫妻相互间有平等的继承权。妻子在婚姻家庭中,不论财产状况如何、不论是否有独立的经济收入,都依法享有同丈夫平等的继承权。


  2.女性与男性有平等的继承权。女性不论是成年或是未成年,不论是已婚或是未婚,不论是初婚或是再婚,都依法享有与男性平等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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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女性在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应继份的规定上,关于代位继承、转继承的规定上,关于丧失继承权的规定上,以及关于对胎儿、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特别保护的规定上,均不存在性别上的歧视和差异,法律给予男女两性完全平等的权利。


  4.女性在继承法律关系中,享有同男性平等的接受继承、放弃继承,以及继承权受到侵犯时,请求法律保护的权利。特别指出的是,遗孀对所继承的财产,依法享有独立的处置权,任何人不得进行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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