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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

来源:国大京信    发布时间:2019-09-29    浏览次数:

  《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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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被继承人既订立了《遗赠扶养协议》,又订立了遗嘱,那么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可见,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究其原因,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合同,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在遗赠人生前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扶养人也需按照协议内容履行扶养义务,撤销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未经一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撒销。而遗嘱是单务合同,是直到立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面民事法律行为。在立遗嘱人死亡前,可以任意地修改或者撒销其所立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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