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庆家族的遗产风波
2008年10月15日,王永庆因心肺衰竭去世,身后没有留下遗嘱。之后四年间家族中至少发生了六起和遗产有关的法律行动、诉讼。2008年四房子女罗雪贞等要求认祖归宗继承遗产,同年,二房长子(亦是大房养子)王文洋要求公布王永庆全部遗产。
2009年三房李宝珠提起诉讼要求确立与王永庆的合法配偶关系,同年王文洋在美国新泽西州高等法院递状要求法官公布王永庆遗产总额,同时指定其为遗产管理人。
2011年大房王月兰之后针对王永庆在美国的信托基金财产委托美国律师诉请将该笔基金约400亿新台币恢复为王永庆遗产,同年12月,王文洋在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诉讼,认为王永庆在港的资产合计逾40亿美元,也都应纳入父亲遗产中。
这难道是王永庆在企业传承上的百密一疏?从公开报道来看,在王永庆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在台湾已公布的遗产(股票)为570亿新台币。在美国,王文洋经过7个月搜集、查阅各项文件,终于拼出了一份父亲王永庆在美国留下的遗产:81亿美元,相当于2648亿新台币,是留在台湾遗产的4.6倍。这笔庞大财产,在王永庆的精心安排下,从2001 年开始至2005年,都已经交付信托,而王文洋不在信托的管理人中。从信托背后看出台塑真正的接班人是他的两个女儿王瑞华(三房所生长女)、王瑞瑜(三房所生次女)及两名侄子王文渊、王文潮。这个布局的两大核心内容是:第一,传二女二侄,只问信任不讲亲情辈单分。4个管理人除了王永在一系的王文渊、王文潮,王永庆亲生子女中只传给长期待在身边能信任的王瑞华、王瑞瑜;第二,股权更集中,利用庞大的美国资产控制台塑四宝(台塑石化、台塑、南亚、台化)的股权。与此同时,王永庆有希望所有的子女都放弃遗产。原本依照规划,10个子女(含王永庆收养的王瑞纪)都必须签名放弃遗产,按照王永庆生前心愿,所有财产都捐给公益,但尚不清楚在王永庆去世之前,究竟有几位子女签署了这样的弃权文件,而这样的文件在法律上又具有何等效力。
遗憾的是,由于身后既没有留下遗嘱,也没有任何家族治理的安排,家族的资产究竟有多少,王永庆的真实想法究竟如何,都是一个谜。而被“蒙在鼓里”的长子(或者任何其它家族成员)只得通过诉讼的方式才能搞清楚实际为部分家族成员所控制的遗产究竟有多少,从而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
所以王永庆的传承安排,不能说毫无筹划,但是似乎只是做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没有完成就已经仙逝。海外的信托是否为公益信托?这些指定的接班人究竟是否也是受益人、继承人?他们签署的放弃遗嘱的文件究竟是否生效?多少遗产被置入信托,多少在信托之外而可继承?这些问题都留给人们无限猜测和臆想。
没有遗嘱,结果便是:第一,在拥有较多资产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对资产进行盘点,即便没有被恶意侵占,也会“说不清、道不明”,后代无法找到而导致事实上的“灭失”,这是非常遗憾的。第二,遗嘱的根本作用在于反应财产所有权人的真实意志,法定继承只是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没有办法的办法”。如果没有通过书面形式反映真实意愿,轻则遗产分配不如意,重则遭人觊觎,亲友一无所获。第三,继承安排并不只是一纸遗嘱(当然没有遗嘱就更为糟糕),最好还能设置遗嘱执行人。如果逝者早已安排律师(或者其他可信赖的遗嘱执行人)在其亡故之后的第一时间保护好资产,那么就可以避免绝大部分继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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