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先要清偿生前债务和税务
如果立遗嘱人生前有债务要清偿的,那么其所留下的遗产应当优先偿还这部分债务。如果用于偿还的这部分遗产被继承人通过遗嘱进行处理的,则会导致该部分遗嘱无效。债务清偿完毕若还有剩余的,再按遗嘱进行分配。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继承人也无须偿还不足的部分,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富兰克林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死亡与税收。”然而“只有一件事比死亡和税收的不幸更甚,那就是死亡与税收结合的产物一遗产税。”针对国外遗产税,也只有扣除遗产税后的财产才是继承人最终能够继承的部分。
上一篇:未安排“特留份”给必要的对象
下一篇:《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