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最终财产归保姆(上)
老王退休多年,老伴儿因病去世时,儿子放弃继承,老两口的共有财产归了老王一人。老王儿子在外地工作,又在外地安了家,没有时间常常回家照顾老王的日常生活。老伴儿去世后,老王的生活出现了问题,就连感冒了也没有人照顾。经和儿子商量后,儿子为老王雇请了一位保姆小张。
为了让保姆小张能一心一意的照顾自己,老王在小张进入王家后,就找人代书了一份遗嘱,并对代书全过程进行了录像。遗嘱载明:老王死后,老王的财产全部归保姆小张所有。
事后,老王又觉得没有留一份财产给儿子有些过意不去,于是背着小张又找人代书了一份遗嘱,但代书人和见证人均没有签字,随后就把遗嘱给了儿子。遗嘱中明确:老王死后,老王的财产1/2归儿子所有,1/2归小张继承。为了让保姆踏踏实实照顾自己的生活,此事老王到临终也没有告诉小张。
五年后老王去世了,处理完后事,保姆小张拿出了老王的第一份遗嘱,要办理继承手续。这时,老王的儿子拿出了第二份遗嘱,表示对第一份遗嘱的否决,引起双方的纠纷,那么财产究竟属于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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