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债人死亡怎么办
宋某和秦某是一个单位的同事。2006年年底,秦某打算买房子就向宋某借钱,宋某借给秦某5000元钱,并有借据。在借款期限即将届满时,秦某因心脏病突发死亡。
本案是关于借债人死亡,用遗产清偿债务的问题。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应当首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秦某遗产不足以抵偿债务时,应以遗产的数额为限,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假如秦某没有遗产,其他人没有还债义务,秦某的债就只能从秦某的遗产中偿还。如果秦某的遗产继承人既想继承遗产又不想还债,宋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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