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遗弃、虐待被继承人,其子女能否代位继承遗产
张老太早年丧夫,为了有人养老送终,收养了王男为养子、王女为养女。老人含辛茹苦把他抚养成人,王女成年后出嫁,王男与刘女结婚后生育了王小男,张老太和王男等人祖孙三代一起生活。 王男生性脾气暴躁,对养母张老太常有虐待、遗弃行为,且程度与日俱增。张老太不堪忍受遂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王男因遗弃罪被判入狱两年。刘女改嫁到远方,王小男当年十四岁正在读初中,不愿随母亲刘女到他乡生活,因此,仍与祖母张老太相依为命。王男在狱中与人发生争执犯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王男被执行死刑的五个月后张老太病逝。张老太死后留有房屋3间,家具实物若干。王女在养母张老太死后多次登门找到王小男,称自己是张老太遗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并说王男曾虐待、遗弃被继承人已丧失继承权,王小男无权代位继承祖母张老太的遗产。王小男为了生活和有居住的地方坚决不同意,王女遂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请求由自己继承张老太的遗产并且要求王小男搬出祖屋。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男、王女作为张老太的养子女,依法享有张老太遗产的继承权。王男先于被继承人张老太死亡,王男的儿子王小男按照法律规定本来可代位继承王男应当继承之份额,但因为王男遗弃、虐待被继承人张老太而丧失了继承权,所以王小男无权代位继承遗产。但是,考虑到王小男尚未成年,生活比较闲难,而且与被继承人张老太长期生活尽较多的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分给遗产。法院判决王小男分得房屋一间和所有家具等物, 王女继承房屋两间。
本案涉及的问题,一是王男丧失继承权后其子王小男还能否代位继承祖母遗产,二是法院为什么要分给王小男部分遗产。本案中,王男、王女均为张老太的养子女,应当和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他们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依法享有对张老太遗产的继承权。由于王男先于张老太死亡,不论其是正常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或者是被国家依法剥夺生命,都不影响其子王小男按照法律规定代位继承遗产份额。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的先亡子女生前就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也就没有代位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7条规定了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本案中,继承人之一的王男因遗弃虐待被继承人张老太被判入狱两年,可以认定王男的遗弃、虐待行为已经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法律构成要件,而且张老太生前也没有表示宽恕,所以对于张老太的遗产王男不享有继承权,王小男也就不能代位继承其遗产。
本案中,王女作为张老太的养女毫无疑问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继承张老太的遗产。而王小男属于未成年人,母亲又改嫁远方,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同时王小男从小和祖母张老太一起生活 ,在父亲人狱、母亲改嫁后仍然和祖母相依为命,对祖母在劳务上有较多的扶助,在精神上也有较多的慰藉,属于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代位继承人,王小男的情况同样符合继承法上规定的条件。王小男虽然没有代位继承权,却并不丧失其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法律资格,也就是说,王小男仍然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同时我国《继承法》第13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考虑到这些因素,对没有资格代位继承的王小男分给了一间房屋和所有家具等物,保障了其基本的生活条件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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