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写遗嘱有效吗
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另外,口头遗嘱还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订立,危急情况结束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失效。如果欠缺以上形式要件,会导致这三类遗嘱失效,所涉遗产依法定继承规定的原则处理。
遗嘱见证人是指为遗嘱人设立遗嘱,并可对遗嘱的真实性作出证明的第三人。按照《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一人当见证人的遗嘱无效。由于遗嘱见证人直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且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法律对遗嘱的见证人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由于历史、文化、经济发展阶段等原因,家庭财富传承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不少人对遗嘱这样的基本法律文件,仍然停在不写或者不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而自己随便写的阶段。
北京国大京信遗嘱继承机构,专业办理家庭财富继承方面的各种疑难案件,包括自书、代书、公证等遗嘱。立遗嘱过程由法律工作人员见证,权威鉴定机构鉴定,为家庭财富继承排忧解难。
法律咨询电话:010-60603488
上一篇:老人的房产遗嘱怎么写?
下一篇:怎么立遗嘱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