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中的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人寿保险,是保险标的为人的生命、健康等的保险。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约定交纳保险费后,保险合同关系成立。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人寿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就是根据合同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被保险人未指明受益人时,他的法定继承人应推定为受益人。
因此,一般而言,被保险人死亡后,受益人应得的保险金不能列入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也不能用来清偿死者生前所欠的税款和所负的债务。这是因为,在保险合同订明受益人时,保险金的所有权已经明确为受益人所有。对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险金而言,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才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来继承:(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虽指定了受益人,但受益人丧失了受益权或受益人放弃受益权,且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在这些情形下,法律推定其受益人为其法定继承人,因此法定继承人可以共同分配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