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割家庭共有财产中的遗产
李大娘的老伴去世的早,李大娘含辛茹苦地把自己的一儿一女抚养成人。李大娘退休后与女儿王花一家共同生活,李大娘的儿子王行成家后自己单过。王花和自己爱人的工资每月都交由母亲统一支配使用, 近两年来买了一些高档家具和家用电器。2008年年初李大娘因病去世了,王行提出要继承母亲的遗产。面对这种情况,王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母亲的遗产,便向律师进行了咨询。
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而不是与他人共有财产。家庭共有的财产是指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它包括共有劳动所得的合法收人;共同积累的储蓄;共同建造的房屋;共同所有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资料;共同享有的债权和共同负担的债务;以及其他共有的财产。该案中的李大娘的遗产处在王花家庭共有财产之中,所以,如果王行要分割遗产,应当按照《继承法》的这一规定办理,将王花一家的财产先分出,剩下的再作遗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