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立遗嘱
我国继承法未对遗嘱应包括哪些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公民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设立遗嘱,遗嘱的具体内容应由遗嘱人自己决定,但遗嘱是对遗产或其他事务的处分和安置,所以遗嘱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以便遗嘱的执行。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经验,遗嘱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遗嘱应当指明遗产的范围、名称和具体数量。
(2)遗嘱应当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即遗嘱应当写明遗产由谁取得,即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姓名,如果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社会组织的,也应写明具体的单位和名称。
(3)遗嘱应当指定遗产的分配方案或具体份额。
(4)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对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附加一定的义务,作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承或受遗赠的前提条件。
(5)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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