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电话
国大京信咨询电话
您的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

老人如何立遗嘱

来源:国大京信    发布时间:2020-03-11    浏览次数:

  老人如何立遗嘱

  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些老年人在病入膏肓之际所立遗嘱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所以,在订立遗嘱时都要判断立遗嘱人是否神志清醒,是否具备订立遗嘱的能力?

1547086436831723.jpg

  根据《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作为一种民事行为,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均不具有订立遗嘱能力,确定遗嘱人是否具有订立遗嘱能力,应以遗嘱人设立遗嘱时为准。这就是公证机关、律师在进行遗嘱公证、见证的时候,必须制备有关询问笔录,证明立遗嘱人的神志清醒、具备行为能力的原因。老年人立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首先,立遗嘱人要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确定立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 自书或代书遗嘱,立遗嘱过程由两名律师见证全程录音录像。

  3. 录音录像内容进行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由于历史、文化、经济发展阶段等原因,家庭财富传承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不少人对遗嘱这样的基本法律文件,仍然停在不写或者不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而自己随便写的阶段。


  北京国大京信遗嘱继承机构,专业办理家庭财富继承方面的各种疑难案件,包括自书、代书、公证等遗嘱。立遗嘱过程由法律工作人员见证,权威鉴定机构鉴定,为家庭财富继承排忧解难。


  法律咨询电话:010-60603488


上一篇:婚前财产立遗嘱有效吗?
下一篇:律师立遗嘱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