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立遗嘱有效吗?
配偶一方死亡时,生存配偶作为继承人,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其应继承的份额。在遗产分割后,生存配偶便享有了对所分得遗产的所有权,如果生存配偶再婚,其有权对取得的遗产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干涉。《继承法》第30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夫妻相互间有平等的继承权。妻子在婚姻家庭中,不论财产状况如何、不论是否有独立的经济收入,都依法享有同丈夫平等的继承权。女性与男性有平等的继承权。女性不论是成年或是未成年,不论是已婚或是未婚,不论是初婚或是再婚,都依法享有与男性平等的继承权。女性在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应继份的规定上,关于代位继承、转继承的规定上,关于丧失继承权的规定上,以及关于对胎儿、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特别保护的规定上,均不存在性别上的歧视和差异,法律给予男女两性完全平等的权利。
女性在继承法律关系中,享有同男性平等的接受继承、放弃继承,以及继承权受到侵犯时,请求法律保护的权利。特别指出的是,遗孀对所继承的财产,依法享有独立的处置权,任何人不得进行干涉。
但是,对于父母双方共同留下的内容相互矛盾的遗嘱,首先要界定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范围。丈夫的财产按照丈夫的遗嘱处理。妻子财产按照妻子遗嘱处理。共同财产应当各按一半来处理。由于历史、文化、经济发展阶段等原因,家庭财富传承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不少人对遗嘱这样的基本法律文件,仍然停在不写或者不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而自己随便写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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