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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怎么立遗嘱

来源:国大京信    发布时间:2019-12-20    浏览次数:

  北京怎么立遗嘱

  有些人认为家事不宜让外人参与,所以只是自己简单地起草了遗嘱。这不排除是基于对家庭关系过于自信造成的,认为家庭关系和睦,只需简单地分配即可。殊不知,大额的财产分割牵动每个人的利益神经,表面看似风平浪静实则可能是暗潮汹涌。其实,绝大多数问题只要和富有经验的专业人士进行讨论和分析,都会有解决方案。


  很多企业家一生中见过无数文案,会认为遗嘱其实就是自已对身后事的安排。清楚说明、描述,不就可以了?那么我们来看一下遗嘱的种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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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继承法意见》第40条的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自书遗嘱不需要证明人就当然的具有遗嘱的效力,这一点不同于代书遗嘱需要证人来证明。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有代书人、其他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录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一份遗嘱的起草,如果家庭财产不菲,我们强烈建议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完成遗嘱的制作。千万不要拿着《继承法》或是网上查找遗嘱范本。你想让你的继承人继承财富还是继承纠纷和打官司?拿起电话拨打010-60603488,我们就在您身边,专业的遗嘱继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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