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制度中的两种继承方式,两者都存在两次死亡的事实。被继承人的遗产都是由继承人的继承人取得,但作为继承遗产权利转移的方式,两者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代位继承是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发生的。
2.发生的条件不同。引起转继承发生的条件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死亡。而引起代位继承发生的条件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亡。
3.继承的主体不同。接受转继承遗产的人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人。而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单亲属。
4.继承的性质不同。转继承是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遗产应继份额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继承,转继承是两个直接继承的连续,即先由继承人直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应继份,再由已死亡的继承人的继承人实际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继承具有连续继承的性质;而代位继承是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的地位和顺序,一次性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具有替补继承的性质。
5.适用的范围不同。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均属于法定继承,但转继承不仅适用法定继承,也适用遗嘱继承。但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放弃、丧失继承权的,不发生转继承。而代位继承则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