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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有效条件(十三)

来源:国大京信    发布时间:2019-07-09    浏览次数:

  遗嘱的有效条件(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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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遗嘱是要式的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设立遗嘱是重大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不合形式要件的遗嘱,即使遗嘱的内容合法,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规定: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换句话说,1985年10月1日《继承法》施行后订立的遗嘱,形式上有欠缺的,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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