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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立遗嘱要有见证人

来源:国大京信    发布时间:2018-09-26    浏览次数:

  在哪些情况下,立遗嘱要有见证人?

  遗嘱一般应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样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但遗嘱人因某种原因不能亲自书写,需由他人代写的,就需要见证人了,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邀请见证遗嘱的自然人,或者说是遗嘱人立遗嘱的证明人,我国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中其中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对此我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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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不满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六周岁以上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如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

 

  代书遗嘱的法律行为法律要求比较严格,详细情况咨询专业遗嘱继承机构,电话010-60603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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