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一份遗嘱 少几分后患
我的岳父岳母一生养育了七个儿女,如今四世同堂人丁兴旺,凑齐了能有三十余口。由于继承者众多,为了不让自己百年之后儿女们产生矛盾,耄耋之年的二位老人尽管身体尚好,头脑清晰,但早在几年前,他们就安排好了自己的后事,房子的归属,丧事的办理,全都向晚辈们做了交待,并到公证机关做了公证。
说起遗嘱,许多人都觉得那是临死前的事情,人还活得好好的,过早地立下遗嘱太不吉利,以致人死之后没有任何嘱托,弄得生者措手不及,引来不少麻烦。几年前单位里一位退休老人去世,由于老人死得比较突然,生前又无遗嘱,不等丧事办完,儿女们就因财产的分割闹起了纠纷,这个说房子应该归我,那个说存款应该归他,吵来吵去,不仅搅乱了丧事,也毁了亲情,近年来,类似的事例并不鲜见。
人没有长生不死的,生命的长短不在于是否准备了后事。在古代,皇帝被尊称为“万岁”,可每每“万岁”登基,首先要办的一件事,就是为自己建造陵寝,即使是有条件的平民,也要早早为自己买上一口棺材,以备不时之需。
常言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生一世,谁也不知道自己的生命何时终结,尤其是上点岁数后,早立一份遗嘱,就少了几分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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